【N issue】修宪倒计时 数百人上街推动保入宪

【记者/萧沁梅 摄影/许咏晴 首图/许咏晴】

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主办的动物保护入宪大游行,2月20日在凯达格兰大道展开,许多动保团体纷纷喊出“动物非物”、“入宪护动物”等口号,表达动保入宪的诉求。台湾动物保护行政监督联盟秘书长何宗勋表示,这是动保团体在解严后30多年来首次走上街头,民众也带着自家宠物响应游行,以不同方式宣扬动保的精神与价值。

动物保护入宪(下称动保入宪)在部分国家如德国、印度、瑞士等已有案例 ,动物保护立法运动联盟解释,透过将动物福利设为“人与动物互动”、“动物利用”的基本底线,期盼减少动物所遭受的痛苦,是所有关心动物者最卑微的请求。

                动保团体高举标语,深盼动保入宪以减轻动物痛苦。(摄影:许咏晴)

何宗勋补充,部分人会将“动物权”与“动物保护”混淆,动保的目的并非完全禁止任何动物实验或杜绝食肉,而是把对动物的疼痛及伤害降到最低,避免滥杀无辜生命。

动保人员期望勿滥杀无辜动物,降低对动物的伤害。(摄影:许咏晴)

针对台湾迟迟未将动保入宪,台南大学教授吴宗宪坦言,国内修宪已停摆近18年,要将动保入宪相当不易,在75件修宪议案中,呼声第二高、已有8位立委提案的动保入宪案,不但1场公听会也没开,其余2场综合性质的公听会也未邀请相关学者与团体代表出席,缺乏讨论的情形下促使动保议题无法落实。

“比起将动保入宪,现阶段应先从修改动保法着手。”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淑华认为,虽然入宪为大家期盼的最终目标,但从设定针对动物福祉的“特别民法”及“特别刑法”(注1)着手,比起入宪程序更为快速。

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认为,动物保护的普世价值相当重要,因此更要纳入宪法,“人也是动物,人需要被保护,动物同样也是。”

陈椒华认为,设定特别法案比起入宪程序更为快速。(摄影:许咏晴)

注1:特别法系指适用于特定的人、事、时、地的法律,通常规定范围较为狭小,规定内容较为详尽,且属特殊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