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全台首例同志共同收养 围围:“法律不应为了偏见服务”

【记者/孔维恩 摄影/谢晓菁、刘庭宇 首图/谢晓菁】

同志围围(化名)在与同性伴侣喵喵(化名)登记结婚前收养女儿肉肉,却因现行法条的阻碍无法与喵喵共同收养,经历长达两年的诉讼,法院最终裁定许可。1月13日围围和喵喵带着女儿肉肉,及法院判决书到信义户政事务所登记收养,成为全台首例“同志无血缘收养”家庭。

根据《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下称同婚专法)第21条指出,“双方当事人之一方收养他方之亲生子女时,准用民法关于收养之规定。”因此同性伴侣只能收养另一方亲生子女,如要收养无血缘子女,只能有一方拥有亲权,使得同志家庭被迫在结婚和收养之间做选择。

为此,围围、喵喵2019年7月29日向法院提出诉讼,希望能共同收养肉肉,经历两年多的诉讼,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21年12月6日裁定,许可喵喵的收养声请,让围围和喵喵共同成为肉肉在法律上的爸爸。

摄影:谢晓菁围围、喵喵带着女儿肉肉到信义户政事务所登记收养。(摄影:谢晓菁)

在登记收养前喵喵告诉肉肉,“爸爸要成为你法律上的爸爸囉”,没想到肉肉天真的回答“你本来就是我爸爸啊”,让喵喵觉得有些心酸,他认为,孩子对于爸爸的定义已经非常明确,但法律上却没有承认他是父亲,让他不禁激动表示,“为什么大人都不懂!”

“同婚不是已经过了吗,为何不能共同收养?”两人质疑,为何同性恋不能和异性恋一样,按照《民法》规定结婚,而是另订同婚专法,让同志觉得“矮人一等”。喵喵指出,同婚专法让他们无法共同行使亲权,因为收养肉肉的人是围围,因此他不能请育婴留职停薪,照顾肉肉,也不能签署任何有关肉肉的医疗同意文件。喵喵认为,无法共同收养使他们觉得自己被法律歧视、是“次等公民”。

“法律不应为了偏见服务。”围围表示,要透过打官司,孩子才能拥有基本双亲的权利与保障,是非常荒谬且失去人情义理的制度。“收养是爱的接力、是一辈子爱的承诺,我们是因为爱所以才在一起的一家人。”围围期盼,他们受过的委屈能不再发生在其他同志家庭。

摄影:刘庭宇范云呼吁,内政部应保障所有同志和儿童的权利。(资料照片,摄影:刘庭宇)

提出“同志收养法案”的立委范云指出,异性恋收养子女后,身份证及户口名簿上不会特别注明“养”字,但同性恋收养子女时,却需特别注记,是对同志的差别待遇。他呼吁,内政部应系统式检视相关程序和户政体系,保障所有同志和儿童的权利,法务部也应正视每个同志家庭的合法成家权利,不应被迫单亲或离婚。

律师林子琳指出,尽管围围和喵喵经法院裁定后,可正式收养肉肉,但此司法判决并不会拘束其他司法事务官的裁定,只对诉讼当事人成立,故无法成为通案,未来若有同志家庭共同收养也必须再次提交声请。他也提到,目前只有围爸喵爸抗告成功,其他两案皆被驳回,正在持续抗告中,立院未来将以修法等方式保障同志伴侣权益。

目前同志收养法案已在去年12月一读通过,林子琳呼吁,立法院应尽快完成修法,完成同志家庭完整的最后一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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