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专题】校务会议席次分配不均 立委吁修法平衡学生权利

【记者/王亭雅、林湘淇、高诗盈 首图/赖品妤国会办公室提供】

我国《大学法》明订,校务会议为校内最大的决策会议,主要议决重大校园事务,如校务发展计画及预算案等。然而,学生代表仅占会议全数席次的十分之一,且许多议案早在先前由各处室主导的小型校级会议通过,使校务会议沦为形式上的提案,导致学生代表在校务会议上影响力薄弱,意见甚至被校方忽略。

学生代表比例不足 难影响决策

我国《大学法》明订,校务会议为校内最大的决策会议,主要议决重大校园事务,如校务发展计画及预算案等。然而,学生代表(下称学代)仅占会议全数席次的十分之一,且许多议案早在先前由各处室主导的小型校级会议通过,使校务会议沦为形式上的提案,导致学代在校务会议上影响力薄弱,意见甚至被校方忽略。

根据《大学法》规定,校层级事务、预算等都需送至校务会议决议,议会成员由校长、副校长、教师代表、学术与行政主管、职员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然而,学代只有十分之一的占比,此外,议案在进入校务会议前,需先经过各处室的小型校级会议,世新大学学生会理事李长恩指出,此会议仅由一名学代参与讨论,有时甚至没有学代。由于政策往往已在小型会议中定案,导致学生在校务会议上参与治理时,无足够话语权及筹码与校方讨论,学生权益存漏洞。

02 小型会议示意图学代在校务会议中占比不足,更无法参与小型校级会议。(图片:取自Pixabay)

面对席次众多的校方,学生影响决策时总力不从心。台湾学生联合会(下称台学联)常务理事陈思妤举例,政治大学主要讨论防疫政策的防疫工作小组,未设有学代席次,学代只能于最终的防疫会议提出意见,无法参与讨论,更无法及时提出防疫相关意见。陈思妤说明,若学代难以在前端会议共同讨论,不仅不能即时传达学生意见,也使学生丧失得知资讯的权利,无法完整参与后续决策的制定,让真正受影响的学生备受困扰。

除了极少数学代参与小型校级会议,其中校务行政会议更无学代参与,在行政会议提案的行政主管有权于校务会议中投票,让世新大学学生会长洪孟谦直言,提案者有权同意自己的议案,无疑是球员兼裁判,有失公平。他认为,行政主管应专心负责执行,而非参与决策;因此他主张,为达审查效力,校务会议应增加学生代表席次,并废除行政主管的投票权。

法规存漏洞 学生权益未受保障

学生不但没办法在校务会议中发挥影响力,无法召开临时校务会议也是一大难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议,若在学期中发现校内问题,可申请召开临时校务会议,然而人数需含五分之一以上连署才可召开,因此仅有十分之一席次的学代,没有请求权与管道解决、改善校内问题。

03 北学联倡议大学修法记者会 (图片来源_陈冠颖提供)北学联倡议大学修法记者会。(图片:陈冠颖提供)

法律明订校务会议的学生代表比例最低须达十分之一,但多数学校并不会增加法律保障以外的席次。世新大学学生会理事杨高捷指出,在校方人员众多的情况下,学生不仅没有发言权,也会丧失抵制的权力。他也表示,由于学代连署覆议的人数不足,无法发挥完整影响力以改变校方决议结果,因此人数比的悬殊是目前最大的困境。

“学生及大学校方应是双方互相学习的平等地位,学代依然要站在全校最大利益的角度争取自身权益。”台湾北部大专院校学生自治联合协会理事陈冠颖认为,《大学法》修法目的在于让学代参与更多会议决策,而增加校务会议中学代席次能使学生更有效的与校方沟通、协调,并直接地让学校了解学生不同面向的需求。

《大学法》修法延宕 学团争取多年未果

《大学法》规范许多校务,对大学生影响极深,如《大学法》第15条第2项第2款,规定学代于校务会议占比须达十分之一,距离上次修法已有17年之久,条文未与时俱进已不适用。因此学权团体争取修法多年,近年也有立委一同倡议。然而,有大学校长提出疑虑,持反对立场,使修法多年未果。

04 校园民主的未来 大学法修法论坛 (照片提供_赖品妤国会办公室)校园民主的未来,大学法修法论坛。(图片:赖品妤国会办公室提供)

长期关注校园民主的大学改革阵线于2016年率先提出修改《大学法》,促进校园转型正义与正常化、保障退并校的学生权益、提升学生校务参与、重新定义学生自治组织定位,以及要求校务资讯详实公开。事隔3年,2019年台学联再提修法诉求,盼重新检讨校长遴选制度,各级会议扩大学生参与,以保障学生会独立自主等学生权益。然而,民进党立委赖品妤表示,由于修法牵涉多方势力较为复杂,教育部迟迟没有积极作为。

直至2021年,台学联提出“大学改革”专案,重申三项修法诉求,盼落实学生赋权,建立完整且独立的学生自治,以及终结专权重建校园民主,并偕同立法委员提出将学代在校务会议中的比例,由十分之一改为三分之一的要求。经学权团体与支持方立委讨论后,以四分之一提出修法,不过在二读审查会中,与教育部次长刘孟奇协商改为五分之一。对此结果,赖品妤表示,修法需经许多程序,本就会有所改变,但五分之一已能赋予学代召开临时校务会议的权力,属可接受范围。

落实校园民主 赖品妤:应舍弃威权思想

尽管《大学法》已多年未修,但仍有许多学权团体与立委持续倡议修法。自2016年提出至今,由于各方校长因诸多原因持反对意见,此议案不仅尚未通过三读,教育部也延迟提出修法研究案,更有大学校长以学代将压缩其他代表比例为由,反对修法。对此,赖品妤说明,校务会议中包含副校长及许多行政人员,皆为校长能够影响的席次,而仅有十分之一比例的学生则相对弱势。

05 校园建筑物(图片来源_Pixabay)校园建筑物示意图。(图片:取自Pixabay)

除了学代压缩其他代表比例的疑虑,也有校长认为,即便增加学代席次,学生参与度也不足。对此观点,李长恩指出,学代于校务会议的比例过少,无法替学生发声,当学生权益受损时,自然不会向学代求助,导致学代如橡皮图章流于形式,学生自治参与率便随之降低。赖品妤也指出,法律已无法保障学权,不应认为参选率不达席次就不修法。他更提出,许多学校的校务会议排程,未考量学生修课时间,却反指学生参与率低,这是“倒因为果”的指控。

面对校方种种反对观点,陈思妤坦言,现今部分老师仍坚持过去的“威权”思想,认为学生的发言不具代表且缺乏专业性。他曾遇大学校长指称,校务的治理是长久发展,而“学生只是过客”,因此校方应有主要决策权,显示师生共治的观念在台仍难以实践。赖品妤认为,随着教育改革及接触资讯管道多元和便利,如今学生有较好的独立思考能力,不应再用过去威权态度看待校园民主。

如今《大学法》修法不断延宕,李长恩表示,或许自己现在的付出无法立见成效,但为了未来的校园民主,他仍会持续努力。赖品妤也强调,提升学权需经漫长的过程,并非一蹴可几之事,但他始终认为当代大学生确实有足够能力决定校务,盼社会皆能为学权环境尽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