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专题】同婚周年1》同婚专法有漏洞 数百对跨国伴侣无法成家

【记者/王良博、林怡昕、许若茵 摄影/雷宗达、李奇轩、杨睿诚 首图/陈泓旭】

同性婚姻法制化上路一周年,有幸福美满的爱情故事,也有跨国同志伴侣无法结婚的窘境,更有同志伴侣无法收养子女的难题。《新闻人》针对跨国同婚、同志伴侣收养子女的议题,以及女同志的婚姻故事,与台湾同婚现状的数据图表,推出一系列报导。

同性婚姻专法《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上路一周年,超过3000对同性伴侣结为连理,其中也有台湾、美国等跨国同婚案例。不过,现行法规的漏洞,造成不少跨国同性伴侣无法在台湾结婚,至少有数百对跨国同性伴侣受影响,形成巨大缺憾。

跨国同婚一国四制

根据现行法规,国人若要与外籍同性伴侣在台结婚,会有4种可能结果。首先是伴侣来自同婚合法化的国家,例如美国、荷兰等,可以顺利登记结婚。

第二种则为伴侣来自日本、韩国等国,无法在台结婚。原因在于《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下称《涉民法》)第46条规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该当事人之本国法”,换言之,欲结婚的两人,母国都必须承认其婚姻,然而,日、韩等国同性婚姻不合法,因此不可能承认其婚姻效力,也就无法在台湾结婚。

第三种是伴侣来自同婚不合法,结婚又须经过“境外面谈”程序的国家,包含印尼、菲律宾、越南、泰国、柬埔寨、斯里兰卡、印度、缅甸、尼日利亚、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尼泊尔、不丹、孟加拉、萨内加尔、加纳、喀麦隆等共21国。

所谓“境外面谈”程序,是指国人若要与这几个国家的人民结婚,必须先在该国结婚,再申请我国政府的“境外面谈”,经允许后才可在台结婚。不过,这些国家同婚均不合法,因此无法在该国结婚,也就不能进行“境外面谈”,更不能在台结婚。

雷宗达(摄影:雷宗达)

最后一种则是伴侣来自中国、香港、澳门,虽然《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规定,两岸三地通婚是依“行为地”承认其婚姻效力,看似不受限《涉民法》对于双方国家婚姻效力的限制,但中国籍伴侣若要在台结婚,必须经过“机场面谈”,而进行“机场面谈”前须先取得中国结婚证明。不过,因中、港、澳同婚均不合法,不可能在中国结婚,因此不能进行“机场面谈”,也就无法在台结婚。

法规漏洞害数百对跨国伴侣难成婚

针对去年同婚专法立法时,未将跨国同婚问题列入考量,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下称伴侣盟)企划活动专员李世明分析,主要原因是2017年5月大法官解释出炉,确立同婚走向合法化,直到2018年底公投结果确定将以另立专法保障同性婚姻,有很长一段时间政府未积极研拟专法,“看得出来他们只剩3、4个月时间可以去做”,难以全面探讨相关议题。

不过,李世明也提到,伴侣盟自2017年起提出同婚相关行政诉讼,一直与政府谈及跨国同婚问题,“基本上也不能说他们完全不知道那些东西要修,他们不会是在2018年底,才开始去想说哪些要修、哪些不修。”

至于受限现行法规,无法结婚的跨国同性伴侣数量,李世明表示,“台湾跨国同婚平权联盟”中,至少就有300至400对跨国同性伴侣受影响,实际案例必然更多。

民团盼靠行政命令解套

对于如何改善跨国同婚面临的法律困境,李世明提出几项解方。首先是可依照《涉民法》第8条“依本法适用外国法时,如其适用之结果有背于中华民国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不适用之。”由行政机关认定“不承认同婚”违反我国公共秩序,进而让台日、台韩等跨国同性伴侣可在台结婚。

李奇轩1(摄影:李奇轩)

再者,也可修正《涉民法》第46条或是同婚专法内的条文,将婚姻效力从双方当事人的国家均须承认,改为依照“婚姻的举行地”认定,或其中一方的国家承认即可。

若是牵涉需“境外面谈”的国家,李世明指出,伴侣盟终极目标是希望检讨境外面谈制度,甚至废除,虽然有人认为这是保护国家的把关手段,但实际上境外面谈早被批评不见得与把关国境有关,至少相关机制应可被究责,例如探讨能否实际达到把关效果。

李世明也说,柬埔寨是需要境外面谈的国家,该国禁止人民与我国人结婚,台湾政府因此变通为,柬埔寨人士可持单身证明取代结婚证明,申请境外面谈。他强调,既然已有柬埔寨先例,境外面谈21国的跨国同婚问题也可比照办理,至少能开启境外面谈之门,让跨国同性伴侣可以和异性恋有相同权利。

至于中、港、澳人士与台湾人的跨国同婚,李世明认为,此为“机场面谈”程序所致,修正机场面谈程序即可解决。

行政机关回应“相较不乐观”

在争取改善跨国同婚问题部分,李世明分析,可分为行政、立法及司法三个管道。行政部门上,伴侣盟一直与政府接触、游说,希望透过行政机关认定他国“同婚不合法”违反《涉民法》第8条所谓“公序良俗”来解套,不过,李世明也坦言,行政机关的回应“相较不乐观”,行政机关仍希望靠立法解决,因此伴侣盟的推动步调也可能需要调整。

8雷宗达(摄影:雷宗达)

据悉,行政院将跨国同婚议题,交由政务委员罗秉成负责,罗秉成个人对跨国同婚态度友善,愿意提供协助。原先推动跨国同婚的性别团体乐观预期,今年上半年行政机关有望做出有利决定,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行政机关心力均放在防疫、纾困上,难以“另开战场”处理跨国同婚问题,恐怕“今年要过有困难。”

李世明也说,伴侣盟希望可先从较无争议的部分做起,例如匈牙利、意大利等国仅有《同性伴侣法》,虽无婚姻之名,但实质效果跟台湾同婚大致相同,应可优先放宽。

此外,据了解近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外国人无法入境,造成不少原先居留在台湾的跨国同性伴侣,一但出境就无法再进入台湾,等于被迫分隔两地,在性别团体与政府沟通后,已开放极少数符合条件者,可延长待在台湾的居留时效。

民团盼以立法、司法多管齐下

立法管道上,李世明表示,立法、修法程序漫长,比由行政机关做出决定更加困难,因此伴侣盟较偏向透过行政部门管道解决跨国同婚问题。不过李世明也强调,伴侣盟不否认立法的可能,各个管道都会尝试。

杨睿诚(摄影:杨睿诚)

至于司法诉讼上,则是与同婚释宪管道类似,透过个案提出诉愿、行政诉讼,甚至声请释宪争取权利。释字748号解释声请人祈家威去年5月24日即与另名马来西亚男性欲登记结婚遭拒,因此提出诉愿,目前已进行至行政诉讼阶段。

伴侣盟则协助约5对跨国同性伴侣提出诉讼,李世明解释,因不同国家遇到的状况不同,因此伴侣盟挑选较具代表性的案子进行诉讼,目前已有2对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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