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學生會選舉未過門檻 選委會提「延長投票時間」與章程規定不符

【記者/王良博、趙宥寧 攝影/王良博】

世新大學第18屆學生會選舉24日結束,但因投票數未達15%門檻,故須重新登記,進行第二次選舉。

選委會24日曾提出是否「延長投票時間」的選項,《新聞人》實際翻閱學生會組織章程,發現章程內確實沒有「延長投票時間」的選項;匿名平台Dcard上亦有學生提及此事,本報也採訪兩組學生會長候選人,選委會則表示近期忙於選舉事務,望待第二次選舉落幕後再行採訪。

選委會作法與章程規定不符

根據世新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30條指出,學生會正、副會長選舉「若有兩組以上候選人則參與投票人數必須達全校學生總人數百分之十五以上。如果投票人數未達上述門檻人數,選委會應於第一次選舉結果公告後七日內完成重新候選人登記作業,並在登記作業結束後十四日內完成第二次選舉。若仍未通過門檻,交由選委會負責處理。」

 擷取《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30條內容。(圖片取自世新大學學生議會粉專)

以章程內容來看,當第一次選舉未過投票率15%門檻時,需要直接進行第二次選舉,若第二次選舉後仍未過門檻,才可交由選委會處理。此次選委會提出「延長投票時間」的選項,顯然與《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的規定不符。

兩組候選人皆受訪,還原投票第三日情形

談及24日選舉當天狀況,一號候選人邱冠茹說明,早在下午約3點40分選委會主委蔡畹鎣打電話給他之前,他及他的團隊就掌握到選委會可能拋出「延長投票時間」的選項。他也立刻察覺,學生會的組織章程中,已經明確規範若投票率不足,應重新選舉,沒有其他選項。

因此,當蔡畹鎣24日下午3度致電給他時,他都表明不要延長投票時間,並強調動員投票,無法使選民了解候選人的政見、做出理性分析,且若候選人缺乏組織動員的能力,會使選舉相當不公平。

邱冠茹透露,蔡畹鎣在電話中也提醒他,若投票率不足導致第二次選舉,可能會辦在5月28日到6月1日間,很可能會遇到下雨,恐怕也會影響投票率。最終邱冠茹仍不同意延長投票時間。

二號候選人陳盈臻則表示,24日當天下午快要3點半時,選委會告訴他們可能會延長投票時間,若有過半的選委會成員同意,兩組候選人也同意,那就會考慮延長投票時間。

至於為何同意延長投票時間,陳盈臻解釋,因為當天下午2點多到3點半時,投票人數已破200人,且前2天也是下午投票人數較多,另外也有不少同學是有意願投票,但學生證沒蓋註冊章,得多跑一趟教務處,因此他認為「如果延長時間的話,就可能讓今天就可以把投票結果公布」。

是否可延長投票時間,邱冠茹、陳盈臻見解不同

不過,邱冠茹強調,學生會章程中,已經明確指出投票率不足時,應該重新投票,並非部分學生所謂「章程中沒有說不能做」。

對此陳盈臻則認為,章程中「沒有特別表明說到底可不可以延長」,當時也有反映給選委會,選委會則回覆「那是給選委會一個彈性的空間」,加上章程沒有特別在選舉這部分多加著墨,因此才「先提出我們的看法,再一起討論到底可不可以延長」。

邱冠茹坦言「被歸咎責任」,陳盈臻認為「不是任何一方的錯」

針對匿名平台Dcard上有學生認為,選委會在選舉結束後發出的聲明,把需要重新投票的責任歸咎於邱冠茹不同意延長投票時間。對此邱冠茹表示,選委會負責整個選舉作業,這幾天天氣又相當酷熱,選委會工作人員非常辛苦,因此他相信選委會並不傾向再辦一次選舉,但他也坦言,確實感受到「我們被歸咎責任」,對於選委會發出的聲明有些失望。

陳盈臻則說,只是在討論過程中,「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意見」,投票人數未過門檻,主因在於「很多同學沒有及時的來投票」,因此「不是任何一方的錯」。

邱冠茹、陳盈臻都表態加強宣傳

對於選舉重新來過,邱冠茹強調一定參選到底,但先前他因校內攝影課程而整整一星期不在校內,宣傳的力道不夠,第二次選舉會加強宣傳,也可能會有公聽會等方式,廣納校內學生意見。邱冠茹也指出,不會以大量傳單的方式進行宣傳,仍會以網路宣傳為主。

陳盈臻也透露,未來會擴大跑班宣傳,因為「很多同學還是不知道要投票這件事」。另外,雖然已有臉書粉絲專頁,但有許多同學也會使用IG,所以之後也會成立IG帳號,藉由不同的平台,讓更多同學了解「有選舉這件事情」。他也說,可能會辦一些小活動,讓同學了解他的政見。

投票所外「請人進來投票」,邱冠茹、陳盈臻想法有落差

至於選委會讓候選人在投票所外請人進來投票,邱冠茹指出,他及搭檔蘇乃浤確實有接到選委會通知,明確告知可以請人來投票,但不可拉票。邱冠茹解釋,候選人站在投票所外,等同於是「人形立牌」的活廣告,無異於拉票行為。雖然規模無法比擬,但國家級、縣市級選舉,都不可能讓候選人在投票所外「請人進來投票」,因此邱冠茹、蘇乃浤才選擇不在投票所外請人進來投票。

對此陳盈臻認為,章程上沒有特別說是否可以在投票所外「請人進來投票」,前2年選舉時,候選人亦有此情況,他認為這只是請同學記得去投票、說明投票時間,或是告知若學生證未蓋註冊章該怎麼辦,「就是主要幫同學解惑」。陳盈臻也強調「沒有說要你投我,或是任何拉票的行為」,選委會也認為此舉有助同學前來投票。

陳盈臻也表態,不認同候選人站在投票所外請人來投票,就等於活廣告的說法。他指出,他與謝坤翰沒有標示自己是幾號候選人,不會讓人有一眼就知道你是誰的感覺,且多數同學都已經「知道自己要投誰」,只是提醒同學來投票。

不過陳盈臻也直言,「如果同學覺得有爭議,那我們第二次選舉的時候就不會在外面請人家來投票。」

選委會拒絕受訪,主委蔡畹鎣發布個人聲明

針對選委會提出「是否同意延長本次投票時間」的依據為何,以及若第二次選舉仍未達15%選舉門檻的處理方式等問題,本報進一步約訪選委會,選委會則表示近期忙於選舉相關事項,希望選舉順利落幕再接受訪問。

不過選委會主委、學生會長蔡畹鎣於27日下午在世新大學學生自治會發表個人聲明,內文提及相關問題,本報擷取相關段落完整內容,陳列如下

關於延後選舉時間:

當日接近結束投票時間時尚未達到門檻,因為沒有延長時間的前例,當下我希望能在當中找出可變通的方法,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希望可以於當日就順利將大家心目中的會長以及議員們選出。在與議會以及校方和前任主委討論後,認為決定延後時間前需要先徵求選委會過半人數以及候選人的同意才可討論時間延後的必要性。我也在當下先暫停投票,並未在沒得到答覆前延長投票時間。事後也非常感謝一號候選人的提醒,選舉還是必須照著規範進行,避免事後的有效問題,我也認為當下所提出的建議欠缺考量,謝謝大家的提醒和建議。第二次選舉我們絕對會更加謹慎。

關於候選人是否可在投票亭外鼓勵投票:

我本人在參選副會長以及會長的期間,選委會皆建議候選人可在投票亭外鼓勵同學前來投票,所以本次選舉前我也和兩組候選人提出這樣的想法,無非希望來投票的同學能更踴躍。在我參與的前兩次投票皆有到達法定投票人數門檻,開票結果的總數也確實有超過,對於以往選舉的種種揣測我認為相當沒必要也等於是對當年選委會提出相當不公平的質疑。在組織章程並未提及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方式確實有助於拉高投票率。但若同學仍然認為這樣的舉動會引起爭議,那第二次選舉選委會便會禁止候選人在帳篷外鼓勵投票此行為。

世新大學第18屆學生會、學生議會第二次選舉

登記日期:107年5月28日(一)至5月31日(四)(每日10時至17時)

投票日期:107年6月12日至13日(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30分)、107年6月14日(上午10時至下午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