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苗栗沦为全台垃圾场 自救会吁县政府撤回营运许可

【记者/粘菀瑄 摄影/文及均】

苗栗县政府去年底核准坤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坤舆)事业废弃物掩埋场(下称掩埋场)的试营运案,引发苗栗居民强烈反弹,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27日协同反坤舆事业废弃物掩埋场自救会(下称自救会)召开记者会,吁环保署介入调查。

2001年坤舆向苗栗县政府提出位于苗栗县龙升村的掩埋场申请,2002年取得县府核发同意设置文件,但因坤舆有规避环评及掩埋场环保设备简陋等争议,加上居民强烈反弹,坤舆2005年起向苗栗县政府申请14次试营运计画,县政府皆不予审查,坤舆在2012年向环保署提起诉愿也遭到驳回。然而,去年年底苗栗县政府无预警核准掩埋场30天试营运计画,引发当地居民不满,因而成立自救会北上抗议陈情。

立委:地下水深度涉嫌伪造

根据《一般废弃物卫生掩埋场设置规范》规定,掩埋场位置的选择应“避免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过多之地区”。陈椒华指出,坤舆的钻井报告明知掩埋场建设位置地下1.5至3.5公尺即有地下水存在,兴办计画本文却称该区地下4至6公尺才有地下水,并预计掩埋废弃物至地下2公尺,此行为将可能严重污染地下水。

陈淑华说明掩埋场场址区域地层倾角与水流之关系。

陈椒华也指控,坤舆在“边坡安全系数分析”及“挡土墙安全系数分析”,都以“平时无地下水”作为环境条件之一,涉嫌伪造当地平时没有地下水,使分析错误,二者皆明显涉嫌伪造文书。

陈椒华近一步说明,掩埋场场址区域地层倾角为由东往西,与地下水水流相同,因此掩埋场污水恐将流至重要灌溉水源“龙升潭”,影响当地有机农作物,危害健康。

邱显智吁环保署应制止厂商试营运。

村民惶恐 立委吁环保署表明态度

时代力量立委邱显智指出,根据《行政程序法》第117条规定,违法行政处分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原处分机关得依职权全部或部分撤销,而环保署已在2012年驳回坤舆的诉愿,应明确制止厂商试营运,不该让龙升村村民担心业者强行进入。

“苗栗县现在已经沦为全台湾的垃圾场。”自救会总干事陈祺忠表示,苗栗县居民并非反对事业废弃物处置,而是反对污染。他认为,政府应完善污染防治,给当地居民一个交代。村民陈明志也表示,村民反对掩埋场地建立,是因为掩埋场设置位置过于接近农田,恐影响生态环境,无法留给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