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 持续欠薪世新大学违规 劳动部任列开罚

【记者/ 林惟崧】 照片提供/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

 再度违规!高教工会在昨日上午(4月14日),到劳动部进行例行性检举,偕同台师大劳权小组、世新劳权小组、交大劳权小组、阳明、中正等校的成员,抗议许多大学仍然罔顾教学助理、工读生的劳动权益,再次扩大检举校方延迟给薪,未纳劳保、劳退,完全违反《劳基法》多项基本条例规定。

 “劳保劳退不能少!迟发薪水立刻罚!”高教工会指出,依据《劳基法》规定,学校的专案助理、教学助理以及工读生等,当月的薪水必须在月底前发放,但连同世新大学及台湾师范大学等,都发生过延迟支薪长达2个月以上的状况,上一波2月的检举行动,世新以及台师大已经被劳动部认列开罚,但仍未积极改善。

 世新大学劳权小组高诗雯指出,校方在去年8月为工读生及专案助理纳保,等于承认学校与学生的雇佣关系,就必须遵守《劳基法》相关规定,确实落实。高诗雯说,本身也是学校助理,但今年度1月份薪水仍迟至2月底才发放,许多同学也都在2月份之后才领薪,并没有按照规定,当月薪水当月发。

 连同今日上午,世新劳权小组已经第三次检举校方,高诗雯指出,世新大学日前公布的教学助理研习中,坚持次月20日才会发放薪水,经过多次检举,校方仍未改善延迟给薪问题,期间,学校人事室曾与劳权小组多次沟通,但人事室表明业务繁杂,只能次月15日发放。

 根据新闻人电子报去年报导指出,人事室认为,学校系统无法及时应付庞大劳保及薪资计算,需要繁杂的作业程序,对于人事室推诿的理由,高诗雯举例,清华大学校内的专案助理及教学助理,校内系统会根据固定薪资自动计算,直接在当月或是次月5号之前发薪,表示学校是有能力做到当月薪水当月发,劳权小组提醒世新大学,希望校方确实遵守《劳基法》规定,否则将持续例行性双月检举。

 上波检举行动之后,劳动部判定世新大学以及师大等校违法,开罚4万余元,劳动部劳动关系司专门委员黄琦雅表示,2月份的检举单已经在最近处理完毕,最新的检举罚金,将在5月份公告,校方须将违法遭罚纪录公布校内公告中。

 高诗雯认为,世新大学遭罚4万,金额数目不痛不痒,且世新大学10多人一同检举,罚金数目仅4万,质疑劳动部是否将案子合并计算,导致罚金过低。

 劳动部昨日上午于记者会中回应,世新大学在12月份的检举,迟发薪水部分罚款2万、缺乏劳工签到簿罚款2万,共计4万元的罚单已寄到学校,而校方多次违法开罚,估计金额将比4万元高。劳动部表示,已陆续向各大学宣导,如有违法事宜,将立即裁罚,并辅导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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