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學生會爆內部個資外洩 當事人反指控彭宬:想操作選舉

 【記者/鍾秉哲、粘菀瑄、林怡昕 首圖/林芸寬】

世新大學第20屆學生會27日發表聲明,公布學生會學術部、福利部員官芸如,與福利部員藍煜森私自下載學生會內部資料,經多名成員檢舉後,確定違反會內規定,決定將兩人逐出學生會。對此官芸如回應,是因學生會長彭宬曾說要把學生會毀了,情急才請藍煜森備份資料。

第20屆學代會監事會、彭宬及工作部門全體部長27日發表聯合聲明,指控官芸如在5月初時,鼓動藍煜森備份學生會內的所有資料,內容包含學權案申訴人、學代會成員個資等,但學生會並無授權此行為,經過多名成員檢舉後,目前已要求藍煜森將下載的資料刪除,並將官芸如與藍煜森逐出學生會。

官芸如:法官才能判定有無違法

關於為何要請藍煜森備份學生會內部資料,官芸如說明,是因爲彭宬說服其他部員參選不分區學代時,曾說出「如果我沒看到你登記參選,我就把學生會毀了、不會留資料給下一屆」,他在情急之下,才要求藍煜森進行備份,他也強調,備份的資料現已刪除。

然而針對學生會的聲明,官芸如提出多處疑點,他指出,要求藍煜森備份下載的時間是4月25日,而非聲明所述的5月初,並表示彭宬早在4月底就知道會內資料被下載,甚至曾在5月19日學生會頻道貼文指稱,「自己因學生會有個資外洩,被警察要求做筆錄」。官芸如質疑,聲明至投票期間才公布,明顯有意操控選舉。

c174e7255b61bf7220b430b760e0eb6b1_66761106_210530官芸如質疑,聲明有意操控選舉。(圖片:官芸如提供)

不僅如此,官芸如也對自己被逐出學生會的過程提出疑問,他指出,彭宬向他詢問完狀況後,並未做出任何處分說明,反而是到朋友轉告學代會聲明,才知道自己被趕出學生會,他直言「很荒謬」,他還透露,連學術部長王頌雅都是在他告知後,才知道自己的部員已被逐出學生會。

「後續他們提告,我們到法院上,法官才能判定有沒有違法」,對於被網友指控其違反《個資法》,更要求選委會取消他的參選資格,官芸如回應,若備份的行為違法,他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官芸如提供官芸如回應,若備份的行為違法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照片:官芸如提供)

 藍煜森:有人放話要讓我難以交接

 對於學生會聲明內容,藍煜森則在社群媒體Dcard中「【學生代表大會】個資事件說明」一文的留言區回應,自己從未想侵犯學生個資,「進行備份是因為當初有人放話,要刪除所有學生代表大會的文件讓我們難以交接」,並強調自己從未將資料外傳,且現已全數刪除。

彭宬:上周末才接獲成員檢舉

針對官芸如指控彭宬選在選舉期間公布此事「明顯有意操控選舉」,彭宬澄清,「學代會必須有適當的處理措施,如果我們不做適當處置,將會破壞外界同學對於學代會的信任」,會選在26日才告知監事會此事件,彭宬也說,因4月時僅聽到風聲,並不清楚是誰所為,也不清楚詳細內容,是到上周末接獲成員檢舉,才將事件告知監事會主席陳智鋒。

彭宬說,之後學生會會依《個資法》第10條,告知所有權益受損的學生申訴方式。至於學生會是否會向官芸如及藍煜森提告,他表示,因學生會的法源地位太不明確,因此「還要再研究一下」。

S__19054631彭宬說,因4月時僅聽到風聲,並不清楚是誰所為。(照片:彭宬提供)

官芸如在個人聲明中貼出錄音檔,指控彭宬威脅學生參選,彭宬強調,若最後選委會調查不屬實,官芸如及藍煜森將有可能依《世新大學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罷免法 》(下稱選罷法)第55條第6點「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散佈虛構事實」,取消學代資格。

 選委會主委:無法強制退選

針對學生會個資事件,選委會主委孫惠妮回應,官芸如與藍煜森涉及《個資法》的問題,應交由台灣司法體系處理。此外,他也表示,因兩位候選人並未違反選罷法,故選委會無法強制將他們退選。

但孫惠妮提到,官芸如的個人聲明中,提及自己在選舉期間被恐嚇、遭受攻擊,因為是在選舉期間發生,目前選委會正在蒐集物證,調查是否有違反選罷法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