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社發所二度面臨停招危機 師生籲校方理解彼此立場再溝通

【記者/粘菀瑄 資料照片/邱語萱 首圖/許若茵】

世新大學2020年12月21日向社會發展研究所(下稱社發所)發布「111學年度大學校院申請院系所學位學程停招說明」(下稱停招說明),欲再次停招社發所。對此,該所師生發出聲明,呼籲校方應和其師生進行有意義溝通,勿單方面宣達校方決策。

2019年1月世新大學欲停招社發所,引師生發起連署抗議,並召開記者會指控校方程序不當。同年8月,教育部駁回停招案,校方因此提起訴願。隔年(2020)4月,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以「教育部踰越審核權限的審查範圍」為由,判校方訴願勝訴,要求教育部重審案件,然而,教育部6月再度駁回該停招案。

社發所風波好不容易平息,不料,校方去年10月28日召開「111學年度社發所及社心系碩士班整併案學生座談會」,告知學生將整併「社發所」和「社會心理系碩士班」(下稱社心所),遭社發所研究生抨為「假併所、真滅所」。時隔一個月,校方又以「就讀學生人數日益減少,學校投入大量教育成本導致整體資源配置失當」為由,欲二度停招社發所。

擷取自社發所臉書聲明中指出,自108學年度起,校方禁止社發所對外招聘「社會實踐相關」專業教師。

據了解,校方為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12條,「停招、整併、更名者,應與權益受影響之教職員工生溝通,說明權益保障措施,至遲於校務會議召開『一個月前』公告周知,並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規定,將原定於1月6日舉行的校務會議,延期至1月25日,並於1月7、8二日分別召開針對教師與學生停招後的配套措施說明會。

社發所師生拒出席說明會

針對社發所即將面臨第二次被停招的命運,該所師生分別於臉書粉絲專頁發布聲明,聲明中指出,自108學年度起,校方禁止社發所對外招聘「社會實踐相關」專業教師,更禁止學生參與討論聘任老師,而在109學年度,又想停招社發所、拆除研究室,以及指派毫無社會學專業與經歷的陳淑滿擔任社發所所長。

社發所研究生聲明控訴,校方明顯在通過社發所停招決議後,才召開說明會,非教育部規定於「規劃階段」進行溝通,研究生會拒絕出席8日說明會,並對學校高層惡意打壓提出嚴正抗議。該所師生呼籲,校方應先去除「社發所必須消滅」的前提,再與社發所師生溝通,勿讓說明會徒有形式。

社發所教授:盼教部維持立場

教育部2019年時因「程序不完備」和「未充分與師生溝通」駁回109學年度社發所停招案,社發所教授陳信行指出,本次停招案與上次一樣皆為「先決策、後溝通」,除程序不正當外,也沒有給予合理的停招理由,因此社發所將在校務會議上堅持不停招之立場。

社發停招陳信行指出,社發所和校方意見相左的原因在於辦學理念不同。

陳信行也說,針對本次停招案,希望教育部能維持相同立場,駁回本次停招案,他說明,不只世新,許多私校也有遭學校董事會施壓的類似問題,他呼籲,教育部應針對私校過於強勢,片面決定系所相關事務,擬訂相關政策,以保護系所生存。

研究生籲校方與師生溝通

陳信行指出,社發所和校方意見相左的原因在於「辦學理念不同」,社發所繼承創校人成舍我自由學風、批判思考的精神,而現在的世新大學,則更注重各式指標,如招生率、畢業率,及學費的收支。

陳信行強調,讀書和開餐廳不同,注重內容並非翻桌率,而是學習成效,校方不應以社發所學生畢業年限過長、辦學績效不佳為由,決議停招社發所。他認為,校方應與社發所師生溝通,互相了解其辦學目標及目標差距,而非單方面宣達其決策。

社發所碩一學生方以清表示,不論日前的合併案或現在的停招案,研究生皆無參與機會及管道,而校方所召開的說明會,只單方面宣達決策,並無採納研究生意見,倘若研究生想與學校溝通,必須透過陳淑滿轉述,但事件發生至今,陳淑滿皆無表態,也無與研究生討論。他呼籲,校方應增設與研究生的對話空間,重視學生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