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社發所停招》學生嗆違背程序 校方批辦學績效不理想

【記者/王良博、陳奕安 攝影/甘岱民】

世新大學昨(2日)舉行校務會議,決議社會發展研究所(社發所)109學年度停招。社發所學生認為校方決議違背校內程序規定,也質疑停招是校方報復手段,要求校方撤回停招案;校方則認為,社發所註冊率不佳,畢業率亦屬全校碩士班最低,辦學績效並不理想。

世新大學昨天的校務會議中,討論社發所是否停招。校務會議進行時,部分社發所學生在會議室外舉牌抗議,社發所校務會議代表夏曉鵑也退席表達抗議,最終校務會議以23比9通過社發所109學年度開始停招,但後續仍須經過董事會及教育部同意,才會確定停招。

學生批喪失世新精神

社發所學生昨日也發出聲明,強調校方提出「109學年度停招社發所」一案,違反程序及相關法規,在會前未與師生進行任何溝通說明下,強行表決,等同裁撤社發所。 社發所學生表示,社發所校務會議代表在會議上,抗議校方強行將此案進入表決程序,對程序問題提出異議,並退席表示抗議。社發所學生欲在會議室外等待消息,卻面臨高強度維安及校方職員與保全不合理的驅趕,會後,社發所學生在校內進行抗議,大撒印有世新創辦人成舍我著名遺言「我要說話」的冥紙,抨擊校方惡意關所,喪失世新辦校的精神理念。

社發所學生:踐踏校園民主

社發所學生提出4項聲明,首先是「停招一案違反教育部與校內招生調整程序、法規」。社發所學生說,《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四條,其中明訂校內本校院、系、所、學位學程及招生名額之增設調整,應自下而上,由系所提出申請計畫,再經過院務會議通過後,送研究發展處辦理。此次停招屬於研究所招生名額之調整,世新校方無視第四條所述,未經由本所提出申請,校方逕行於校務會議中提出,完全違背校內辦法。

《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四條《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四條內容。(圖片取自《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

社發所學生也說,校方說詞為上述辦法第五條所述之「必要時本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得針對全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主動調整之」。然而,該條文是針對增設調整所需考慮的「審議原則」,而非增設調整所需依循的「程序」。

社發所學生質疑,此例一開,將來校方可任意裁併各系所,無需受到相關法規程序約束,視系所師生權益為無物,踐踏校園民主。

社發所學生也說,依現行教育部規定:「碩士班最近連續三個學年度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七十者,調整該學制班別招生名額總量至前一學年度招生名額總量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社發所104年度註冊率為100%,105年度註冊率83.33%,106年度及107年度註冊率為50%。且世新校方於105年度增加社發所招生名額,從9名調整至12名,社發所招生難度增加。按照現行法規,還未達到連續三年註冊率不足,無調整之必要。即使要進行招生名額之調整,依據50%註冊率,也僅應縮減招生名額至90%,而非全面停招。

學生盼納入社會需求考量

第2項聲明為「世新社發所為理論與實踐並重之學術單位,符合社會需求,應積極維持」。社發所學生認為,招生率不應被視為停招的理由,應將社會需求納入考量,作為停招的衡量依據。

社發所學生說,社發所畢業校友投入各行各業,推動台灣社會的改革發展,社發所更是台灣社會批判、反省、改造之學術圈首創,並受到國際學術圈之肯定,是「亞洲公民教育網路」(Civil Education Network in Asia, CENA)的主要成員,被日韓及東南亞各國關注公民社會發展的大學視為重要典範。

社發所陳雪慧貼文新任北市社會局長陳雪慧為社發所校友。(圖片取自社發所臉書)

社發所學生認為,社發所的存在不僅延續「德智兼修、手腦並用」的世新精神,更是台灣社會唯一針對社會運動進行研究、實踐,並與國際接軌的學術單位。且社發所的社會實踐路線正符合目前教育部所積極提倡的大學社會責任USR(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按照USR的內涵,大學應走進社區,積極與社會相結合,進行實踐工作,而社發所早就先其他各校一步達成了此目標。

學生質疑停招為報復行為

聲明第3項則指出「校方行政權不應破壞正常程序,使之淪為報復工具」。社發所學生表示,他們對台灣高等教育的發展非常關心,近年世新大學諸多不合理的行為,引起全校師生的批判,其中又以社發所的學生最為積極。

去年世新大學向教育部提出調漲學雜費的申請,最後遭到教育部駁回,社發所學生指出,原因是校方與學生缺乏妥善溝通程序,世新校方卻將所謂的「缺乏妥善溝通」怪罪為社發所學生的抗議所導致。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何現在世新校方急於消滅社發所,縱使粗暴的違背程序、法規也在所不惜。因為他們不願意解決真正的問題,只想著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社發所學生懷疑,停招社發所恐怕是世新校方的報復行為。

攝影:甘岱民社發所學生懷疑,停招社發所恐怕是世新校方的報復行為。

學生要求撤回停招案

聲明最後「呼籲世新校方重視社發所存在之社會意義,立即撤回『109學年停招社發所』」社發所學生強調,社發所繼承老校長成舍我理念,秉持「有學有術、實踐基層、回歸理論、再造社會」創所十六字箴言團結前行,畢業校友更長期在各個領域默默努力付出,為台灣社會的進步與再造播下種子。

社發所學生呼籲,校方應重視社發所的存在,對台灣的社會意義,也應立即停止不當程序,重新召開與師生討論的說明會,也要求世新校方立即撤回「109學年停招社發所」一案。

校方:註冊、畢業率不佳

針對社發所停招一事,世新大學校方表示,社發所自1997年創立以來,一直是本校重視的特色系所之一,但仍不敵少子化危機,106學年度和107學年度皆各只有6位新生註冊,註冊率均只達50 %,且休退學比率偏高,是全校碩士班平均値二倍以上,畢業率亦屬最低,辦學績效並不理想。

校方也說,3年前即鼓勵社發所與社心系碩士班整併,但未見具體進展,招生也未有起色。面對險峻的招生環境,需審慎應對,並以整體校務發展與永續經營為規劃重點。

校方稱系所調整為大學自主權責

校方強調,根據《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本校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校務會議及董事會,得針對全校各院、系、所、學位學程主動調整之),在去年12月20日「107學年度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審查委員會」會議,經整體註冊率評估,以及該所學生休退學的高比率,決議停招社發所。從101學年度迄今,學校已經循同一程序停招15個班別。

《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五條《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第五條內容。(圖片取自《世新大學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辦法》)

校方也提及,根據教育部統計, 108學年度已有172系所停止招生,教育部高教司更明確指出,依照大學法規定,增設、調整(包括更名、整併、分組、停招)院、系、所、學位學程,皆屬於大學自主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