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批菸防法仓促入校 学权团体盼暂缓待配套完善

【记者/郑安琪 摄影/游佳颖 首图/陈昱凯】

立法院三读通过《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内容载明大专院校全面禁菸,尽管行政院至今未公告实行日,但教育部已发函要求各校撤除吸菸区。对此,学权团体7日于教育部外召开记者会,质疑教育部“偷跑”发函,并呼吁禁菸政策先行暂缓。台湾学生联合会理事长刘曜维强调,对暂缓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希望至少有缓冲时间完善政策。

《菸害防制法》(下称菸防法)修正案于1月12日由立法院三读通过,法条将合法吸菸年龄提高至20岁,并明定大专院校全面禁菸,目前法案已经总统蔡英文公告,待行政院公布条文实施日期。不过,教育部已在2月初发函要求各大专院校于月底全面撤除吸菸区、加强人员宣导,并修正校内规定。

“现在都还没上路,但教育部却抢先召开工作会议,指引各校进行行政处分,为什么教育部可以这样做?”台湾学生联合会(下称台学联)秘书长黄亭伟质疑,法规尚未施行,教育部却“偷跑”要求各校拟定校园禁菸相关配套,各项行政处分的依据恐不太妥当。

黄亭伟指出,仓促上路的行政处分,使得很多学校的菸害防控有许多漏洞,以元智大学为例,尽管已在校园内挂禁菸布条、告示牌上张贴全面禁菸,校内却依然有人群聚吸菸、无视禁菸规定,可见得此政策的施行并不理想。

摄影:游佳颖黄亭伟指出,行政处分仓促上路使菸害防控有许多漏洞。

对于校内吸菸区裁撤,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张育萌提到,设立吸菸区本意是希望菸害被有效控管,而非鼓励抽菸,如今《菸防法》却要求裁撤吸菸区,造成吸菸者没有合法吸菸区、无所适从,“如果这些吸菸者可以透过驱离取缔的方式,就完全不需要考虑他们的权益,就天下太平了,但这有可能吗?”

不仅如此,教育部发函各校的提醒事项提及,若要将违规吸菸者移送至卫生单位,须附上违者姓名、身分证字号等个资,刘曜维质疑,教育部提出的事项并未考量现实施行的可行性,对现况过于乐观,“有多少违规吸菸者会愿意配合提供这些个资让你开罚或移送?”

刘曜维表示,教育部对行政处分细节皆未说明,例如要求校方偕同舍监、学生干部巡查宿舍有无吸菸行为,但纠举如何实行、界线在哪、查访的构成要件为何等,都无具体说明,留有模糊地带,恐导致未来舍监或学生宿舍干部闻到菸味就闯入宿舍进行纠举,造成住宿生隐私权被侵犯。

摄影:游佳颖刘曜维(左)向教育部综合规划司科长林珈夙(右)递交诉求书。

刘曜维呼吁,教育部应暂缓目前大专院校禁菸条文,并邀请学生、教师团体、校方团办理会谈,拟定兼顾吸菸者权益及菸害控管的方法。他受访时也说明,现在教育部的措施完全依法无据,导致学生及校方无所适从,台学联没有要求条文一定要暂缓多久,但希望至少有缓冲时间,能够制定更完善的政策。

对于学权团体提出的质疑,教育部综合规划司科长林珈夙未正面回应,仅强调将持续推动无菸校园,维护师生健康,“感谢大家对菸害防制的关心,教育部推动无菸校园已经非常多年,我们一直是维护师生健康的立场,我们希望未来朝向无菸校园的环境,能更进一步的落实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