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专题】女性服兵役1》范云提修法扩大义务役 朝野立委吁完善军中环境

图:取自国防部发言人脸书

【记者/林湘淇、许咏晴、钟秉哲 首图/取自国防部发言人脸书】

台海局势近年剑拔弩张,总统蔡英文去年底宣布恢复义务役期为1年,意外掀起女性服兵役的讨论。对此,民进党立委范云喊出修法,使生理女性纳入服役对象,数名不同党派、性别的朝野立委接受《新闻人》访问时也表示认同,但认为现阶段应先评估兵役延长的效益,待军中环境、教召制度完善后,再考虑修法让女性服义务役。

蔡英文宣布2005年次役男义务役期,将从现行4个月恢复为1年后,“为何女性不用当兵?”的声浪四起,范云为此透过脸书表示,“女人不是不当兵,是法律让女人没资格服兵役”,并提出要修法将女性纳入服兵役对象;但国防部在今年初回应,由于女性征兵需考虑整体训练容量和扩充需求,因此暂不纳入。

法规相矛盾 赵天麟:不该排除任何性别

对于范云喊出修法使女性有资格服义务役,同党立委赵天麟指出,国家面临威胁时,不该有任何性别被排除在外。同为女性的国民党立委廖婉汝则认为,现今战争形式已转为科技战居多,将女性纳入义务役对象可行。时代力量立委王婉谕更直指,我国《宪法》本就规定服役不分性别,因此女性也需服兵役。

摄影:许咏晴廖婉汝认为可将女性纳入义务役对象。(照片:许咏晴摄)

事实上,据我国《宪法》第20条规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义务”,但在1933年制定的《兵役法》第1条却仅载明,“中华民国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义务”。法律白话文主编王鼎棫分析,法律存在差别待遇应有正当缘由,但《兵役法》仅规定男性服役,便为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针对《宪法》与《兵役法》似乎相互矛盾,王鼎棫推估,制定《兵役法》时战争频繁,户政系统并不完善,立法者或为迅速募集兵力,才将征兵对象定为男性。他也提醒,提案修法使女性有义务服兵役,看似可消除不平等,但目前部队环境与文化未必适合女性,应审慎评估,避免形成性别压迫。

修法繁复、环境未调整 女性仍有从军管道

表明支持女性加入国军的廖婉汝也坦言,修正《兵役法》过程繁复,且若要因应大量女性进入军队,军中环境与设备皆须调整,如训练场、宿舍和卫浴等。赵天麟则提到,除了考虑军中环境如何因应女性人数增加,在现行义务役期刚延长为1年之时,应先观察效益与兵力后,再考虑修正《兵役法》。

不仅如此,赵天麟认为,在修法将女性纳入服义务役对象前,除了应先观察兵役延长的实施效果,也能先从调整当前的教召制度下手。他解释,国防部明定退伍的女性军、士官有义务服预备役担任后备军人,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平性,也能避免制度使外界误解女性不适合从军。

摄影:许咏晴赵天麟指出,目前应先观察兵役延长的实施效果。(照片:许咏晴摄)

廖婉汝补充,尽管目前《兵役法》未规定女性有义务服兵役,但女性仍有许多从军管道,例如志愿役士、官兵征选、报考专业预备军官班、就读国防大学或三军官校等。他也呼吁,国防部应持续畅通女性从军管道,并重用女性,使其发挥所长获得荣誉感,相信女性在军中会有出色的表现。

台海局势紧张 王婉谕提“全民国防”

不过,相较修法使男女均须服义务役,廖婉汝强调,改善现有军人训练方式更为重要,随着科技发展,战争形式已与过往不同,军人需接受更扎实且有效的训练,尤其义务役期延长为1年后,训练时间若扣除假日也仍旧不足。他更担忧,目前现役军人与后备军人为“分属作战”,战时恐面临缺乏默契等问题。

面对一触即发的台海局势,王婉谕则喊话,除了推动女性服兵役,政府也应尽快朝全民国防发展,让所有人能不分性别的都有合适位置守护家园,以捍卫国家的政治主体性。廖婉汝呼吁,政府在国防教育上,应适度开放射击等训练,使大众有基本作战能力,并提高敌我意识,让国防观念普及民间。

取自国防部发言人脸书王婉谕表示,国家应尽快发展全民国防。(图:取自国防部发言人脸书)

王婉谕强调,全民国防概念与过去的军事训练不同,除了第一线作战内容,更应让人民在战争危机或天灾事变时,都有能力应对与自救,期盼政府能尽速提出具体政策并有所作为。他也说,相较服役时间长短,训练内容更为重要,“不要让人民觉得当兵是浪费时间,甚至从浪费4个月变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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