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issue】要政府落實土地正義! 反迫遷60團體上凱道怒吼

【記者/林應允、黃麒珈、高子涵 圖表製作/蔡孟筑、悅新 照片提供/陳品佑】

別再有國內難民!台灣人權促進會、惜根台灣協會、台灣反迫遷連線等團體聯合逾60個相關自救會於9月24日下午前往凱達格蘭大道抗議層出不窮的迫遷案,要求蔡英文政府暫停執行爭議個案,修正迫遷法令並落實土地正義。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痛陳「我們都是受迫遷的國內難民」,指出總統蔡英文於選前高喊將具體實踐轉型正義,卻只拘泥於征討國民黨不當黨產,他認為,受迫遷戶的轉型正義為新政府當今不可忽視的現在進行式。

14456698_1250335501654446_1618945728_o60個反迫遷相關團體於9月24日下午前往凱達格蘭大道抗議層出不窮的迫遷案。

活動現場抗議民眾將遭拆除的家當,排成「家」字形狀,以行動藝術向政府表達受迫遷戶對家的渴望。隨後民眾也將這些家當扔向推動迫遷的政府和六都市長看板,其中台中市市長林佳龍慘遭「破相」。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於傍晚回應,表示總統將指派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傾聽民團心聲,作為日後改革之參考;日前內政部所公佈的制度改革規劃也正是按民團訴求,朝財產權和居住權脫鉤方向研議,將以公開透明和民主參與為原則,強化對「正當性」、「公益性」、「必要性」的審議。

14438772_1250335801654416_1648634138_o民眾將家當扔向推動迫遷的政府和六都市長看板。

迫遷制度爭議不斷  制度漏洞顯現不公義

「土地徵收」是政府為公益事業需要,基於國家對土地的最高主權,依照法定程序強制取得特定私有土地且需給予相當補償,又可分為「一般徵收」和「區段徵收」,兩者在政府負擔、土地權屬及分配和公共設施方面皆有所不同。

土地正義

「一般徵收」為公共建設需要多少土地,就徵收多少土地,由政府編列全額經費。而其主要爭議點在於「公益性」和「必要性」,缺乏具體評估效果,易淪為需地機關的文字遊戲。

「區段徵收」通常為政府開發大面積都市計畫的土地取得手段之一,透過地目變更與申領抵價地制度,得讓政府取得可出售之公有土地,挹注政府財務。前日行政院長林全視察新竹就曾遭民眾抗議,表示臺科大原先在竹北區段徵收土地,望形成優質大學城,縣府卻引進醫院和外僑學校,引發不滿。
土地正義

市地重劃惹議  府:提高自辦條件 強化處理程序

「市地重劃」則依都市計畫規劃,將特定區域內畸零地加以重新整理和交換分合,並在上面興建公共設施,使各宗土地直接臨路且可供建築使用,並按原有位次分配予原土地所有權人,相關費用則是土地所有權人按受益比例共同負擔。對此,反破遷團體指出,市地重劃未設民眾參與制度,無法透過正當法律程序檢驗重劃的公共性和必要性,幾乎沒有否決權。
土地正義

內政部也表示,將提高自辦市地重劃發起及核定條件,增加於重劃範圍核定前給予土地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於重劃計畫書核定前,以公開方式舉辦聽證。也將強化拆遷異議處理程序及擴大拆遷安置措施,對於建築物重劃後若位於公共設施用地,及持有土地面積較小的所有權人,或無土地的租賃戶、占用戶,於重劃後可能被迫遷移,研擬居住權保障措施。

都更遭反迫遷團體質疑 要求廢除都更條例

「都市更新」為政府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之計畫。一般而言,都市更新可以帶來市容和居住環境改善,解決街道狹窄的問題等好處。然後反迫遷團體卻質疑,當前都更缺乏民眾參與的機制,無法有效提出異議;而且權利變換機制迫使現住戶離開居住地,都更後的房地價值高於原先,經常造成「原住戶背負數百萬房貸」現象。

14466359_1250335708321092_283916348_o都更後的房地價值高於原先,經常造成「原住戶背負數百萬房貸」現象。

對此,內政部回應。第一,強化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內政部已於103年4月25日修正發布「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明定主管機關於核定計畫前,應舉行聽證,以公開方式進行論辯後,始能決定個案計畫得否以多數決方式強制推動,後續將積極落實。第二,積極研修都市更新條例,朝提高事業概要同意比例及檢討核准機制,以強化程序正義,並檢討拆遷爭議處理機制,以加強民眾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