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園】世新學生遭酒醉工人騷擾 通報性平卻獲不受理通知

【記者/鍾秉哲、粘菀瑄、鄭禧 攝影/陳昱凱】

世新大學女學生小文(化名)11月10日晚間,在傳播大樓側門等車時,遭學校外包工人無端謾罵。該名學生隨即告知學生會此事,學生會也立刻協助通報世新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下稱性平會)。然而,小文指控,事發後從未收到校方關懷電話,半個多月後,還收到性平會的「不予受理」通知,讓他直言「學校的做事態度讓我真的很不開心」。

回憶當時狀況,小文說明,11月10日晚上6時下課後,他在傳院對面的街道上等計程車,突然有位工人上前攀談,起初工人只是問他在等什麼,在他回答完等車後,工人突然對他破口大罵,嚇得小文不知所措。

小文當下被數名夜間部學生帶離現場,夜間部學生向他透露,這名工人謾罵學生事件並非首次發生,且不只一位工人有相同行徑,並推測該名工人就是世新大學正在施工的「LED智能攝影棚(下稱智能棚)」工地員工。

攝影:陳昱凱圖為小文遭智能棚工人謾罵的事發地點。

離開現場後,小文隨即向學生會通報此事。學生會理事長官芸如對此說明,當日接獲通報後,就立即寄信向校長吳永乾反應,並收到「將立即調離涉案工人」的回覆,總務處也在隔日(12日)指出,已要求承包商調離涉案工人,且不得再派到學校工作,全案後續轉交性平會處理,教官許永傑也會請小文指認涉案工人,並為小文安排校園關懷輔導。

性平會稱行為人非教職員 不受理騷擾事件

然而,小文指控,事發逾兩週都未接到校安中心通知及關懷電話,還在12月1日收到性平會依《性別教育平等法》(下稱性平法)第2項第7條,「性平事件之受理要件為該事件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為由,不予受理該名女學生遭騷擾的案件的通知。

小文在收到通知當日,即赴性平會再度詢問不受理原因,性平會說明,該名工人為外包廠商員工,並非性平法中所指涉的對象,因此無法召開性平會,但能協助小文通報警方。

LINE_ALBUM_攝影:陳昱凱_211208_3
總務處表示,智能棚施工工程已進入驗收階段。

對此,小文質疑,該名涉案工人雖然並非工友,但就是學校施工工程承包商的工人,也代表是學校請來的工人,他認為,校方應有權處理。

本報記者也致信教育部詢問,對此教育部回應,依性平法第24條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應告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其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或轉介至相關機構處理,必要時,應提供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教育部強調,「學校是需要協助同學的」。

此外,根據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資訊網站中「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及處理流程 Q&A」指出,若受害人為學生,行為人為約聘人員或外包商家(保全、清潔、維修等),學校「應受理」,因為依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9條第2項第2款之精神,「職員」之定義,其應由功能或行為面予以定義,而非身分或資格面。

小文:學校態度讓我很不開心

「學校的做事態度讓我真的很不開心。」小文痛批,校方在事發後沒有請他指認工人,也沒有召開性平會調查,更沒有接到任何關懷電話,讓他只能尋求校外身心科協助,甚至在半個月後,還要他親自向性平會詢問,才能得知事件處理狀況。

攝影:陳昱凱小文指出,事發逾兩週都未接到校安中心的關懷電話。

小文表示,由於過往經驗,之後並不打算採取報警途徑,但他仍希望能得到涉案工人的道歉,也認為,校方應加強巡邏及治安保護,「學校開到很晚,學生遇到(危險)是自己倒楣嗎?」

本報寄信至公共事務室盼取得世新大學回應,但截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世新大學學生若在校園中遭遇校安事件,可撥打校安專線:2236-7935,保障自身權益。

※延伸閱讀:
【N校園】世新學生被騷擾身心受創 校長:你生病是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