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看法】廣電系教師公開信:改隸辦法崩壞教師聘任制度

【文/李泳泉(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講師) 圖/資料照片】

各位老師和校務會議委員:

我是是廣電系講師李泳泉,是本系「票選」出來的校務會議代表。此信主要是要籲請大家支持我與其他校務會議代表在本學期校務會議中所提出的「世新大學專任教師合聘改隸辦法」與「世新大學學術主管遴選作業準則」兩個校內法規的部分條文修正案。(請見附件)雖然我們的兩個提案依規定在接到開會通知後已向秘書室提出,得到的回應卻是:這兩個法規是行政會議通過的,只能由行政會議修改,不能在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我不清楚校方行政主管是以什麼根據否決《大學法》第15條與《世新大學組織規程》第18條中明訂的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的權力。但是,身為廣電系教師代表,我非常清楚,這兩個提案背後的前因後果,確實是牽涉到世新大學全體教職員生權益、乃至整體辦學理念能否維繫的「校務重大事項」,必須讓大家有機會公開討論、共謀解決之道。

我在世新工作近卅年,對校系感情甚深。盡心盡力教學之餘,長期參與人權、環保等社會運動;對個人小我物事,則淡然無爭。我親歷世新從專科到學院到大學的踏實發展,十分感念自成嘉玲校長以降歷任校長的眼界與努力,使世新持續多年躋身卓越大學之列,實與有榮焉。

但是,大約去年此時,校方修改了「專任教師合聘改隸辦法」的法條,並依據新修辦法安排一位學術專長不符本系需求的老師「改隸」廣電系。儘管系教評會議和系務會議,都表態對事不對人,一致反對,校方仍一意孤行。暑假期間,校方新一波人事安排,系上諸位同仁陸續得知本系突然「空降」新系主任,無不錯愕莫名!大家對於校方倏然不循行之有年的「三級三審」、「由下而上」的攬才制度,感到困惑憂懼。

我們擔心此例一開,一方面,在甄選新教師或系務主管時,不易藉由每一位任教多年,互知專長,熟悉各系組課程規劃,深諳各系組較迫切需求的老師,共同斟酌會商,做最理想的安排。一方面,儘管我們多年來相處融洽,互助互補,協力將廣電系拉拔至全國頂尖之一;我的同儕們,多年來盡心盡力,勞苦功高,他們的工作保障與權益福祉,似亦罩籠在高度風險之中。

我們也憂心此例一開,一旦全國各院校陸續群起效尤,則國內高教教師,尤其是中後段私校教師的處境,必然面臨極巨大的危機。猶記得大約二十年前,本系曾西霸老師推薦一位自美國學成歸國,且已屢屢獲獎的老師到本系任教,於試教之後,成嘉玲校長且分批探詢系上相關專業老師的意見,表現得既審慎又尊重專業,不可同日而語。

我可以理解,面對即將排山倒海而來的少子化對招生的嚴峻考驗;校方必須殫精竭慮,想方設法因應,以度過難關。但是,這種類似「一級一審」的便宜行事的作法,非但崩壞了高教聘任制度,對於健全師資結構,其實也是弊大於利。學校系所的聲譽,也必然會大受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提出這兩個校內法規的部分條文修正案,希望借鑑其他大學早已實施的民主機制,為世新的前途把關。

我一直相信,理想的大學,應當是捍衛正義與價值的場所,應當要堅持批判與求真的精神。我自1989年到世新,1991年開始專任,教過的學生超過3000位,迄今還持續著對許多位畢業多年的學生「售後服務」。我非常珍惜這麼多年的「教學相長」,實在不忍在高教面臨縮編危機的今天,「眼看它起高樓,眼看它逐漸傾圯!」我即將在二月退休。我瞭解我的同儕們或者十分豁達開闊,或者因於形勢不便表述;因此,我願意不揣淺陋,勞煩大家分擔我的忡忡憂心。感謝!

泳泉20181228

*本文經李泳泉同意轉載

編按:今年四月本報曾報導世新大學去年底通過「改隸」辦法,針對世新大學的「專任教師合聘改隸辦法」,本報3月中旬時曾向人事室主任呂慧芳問及此事。對於去年底行政會議中將「改隸」納入舊有「專任教師合聘辦法」(專任教師合聘改隸辦法的前身)的原因,呂慧芳指出,過去其實就有改隸,不過當時還算是少數情況,但隨著後來世新大學的系所慢慢增加,既有教師的專長可能更適合新開的系所,那就會有改隸情形發生。

呂慧芳也透露,由於過去「改隸」的狀況不是很普遍,因此沒有一個明文規範,過去僅需經行政程序跑,甲、乙系雙邊溝通好,以公文上校長簽報,校長也認為系所專長與該師過去的專長沒相去太遠,教師即完成改隸程序;而在「合聘」的內容,過去則會經由雙方的系教評會同意,知會校長後即通過,也沒有經過三級的教評會。

她也提到,《大學法》第20條的規定,是在認定老師符不符合聘任資格,因此當新聘人員要來應徵本校各系教師時,確實要經過三級教評會來認定他的專業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