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看法]社群網讚啟社運 抑或指上談兵?


主編/關學琛、林明慧
記者/黃耀徵、黃天欣
網路社運 快速動員



 科技日新月異,網路儼然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社群網路更縮短人與人的距離,以臉書(Facebook)為例,人們利用相互留言,彼此分享資訊、聊天,更透過分享文章的功能關心社會、了解時事。
 趨勢觀察家查理王表示,在網路上,即使發表的是中文內容,但關注消息的網友郤來自世界各地,這已超越語言的界限,他強調,不要小看個人媒體的力量,每個人的發言都有可能推廣至地球的各個角落。
 此外,臉書的崛起,使即時訊息的流通更為快速,而龐大的使用族群便是此現象的強大後盾。據臉書公布的會員人數統計資料,直至今年四月,臉書會員數已突破九億大關,iCrossing(美國搜索引擎行銷公司)分析師Gregory Lyons 更進一步分析,依照目前的成長速度推估,預估臉書將在今年八月出現第十億名用戶,相當於全球總人口數的七分之一。全球性的使用人口再加上功能齊全的介面,臉書已成為個人與大眾溝通的重要橋樑。
 除了人際間的聯繫,臉書藉由發表動態、分享文章、創立粉絲團與發起活動等功能,為社會運動帶來另一種新革新。多功能集結於一身的臉書已成為社會運動號召的平台,改變傳統社會運動的動員方式,加上媒體的串聯,社會運動的動員已透過這個管道更快速、大量的傳向大眾。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認為,「網路社運」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孕育而生。他解釋,網路不但可以討論與辯論公共事務,更可透過網路訊息去參與或接觸,進而成為一種社會運動。
 以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一事為例,主張都市更新應公平、公正的非政府組織「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於臉書設立的粉絲專頁,明顯成為該事件中推廣的要角。透過粉絲專頁的動態發表,這個事件成功引起網友關注。此外,「網路懶人包」的出現,更讓網友能以更簡單的方式了解事件始末,甚至號召更多人參與運動,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新興平台 滙流民意

 查理王指出,隨著臉書與推特(Twitter)等個人分享平台的出現,使傳播新聞訊息不再是公共媒體的專利。他認為,現今是個人媒體的年代,透過網路,更有效號召群眾,促成社運快速發展。
 談到當初接觸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的契機,到士林王家現場聲援的輔仁大學影像傳播學系學生劉家豪分享,最初是因朋友臉書上的文章分享,才知道這個案子。在了解事件背景後,便決定親身參與聲援,並於臉書上持續關注、分享及討論。他認為,社會運動需要群眾的力量,而臉書正是一個串連大眾的平台。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學生郭冠均表示,士林文林苑事件中,三月二十七日得知王家房子將被拆除後,便在台灣都更受害者聯盟的粉絲專頁上發佈訊息,三小時內隨即動員四百多人到場抗爭。他補充,這個運動的參與者大多為非社運圈裡的人,當時是大家看到網路訊息後,才到場表示支持。
 然而,這樣成功的例子並不普遍,實際情形是有很多網友在臉書的粉絲專頁上以按「讚」、留言等方式來表示聲援,卻從不親自到場參與。對此,劉家豪感嘆:「若只是在臉書上面按個讚,根本沒有實質的影響力。」他表示,其實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如此,但是群眾運動需要人員到場聲援的原因,就是為了讓事件能夠持續發燒、引發關注,進而達成訴求或影響更多人改變觀念。
 另外,郭冠均則認為,部分支持訴求的人可能是因實際因素,如地域距離等問題,而無法親臨參與。他說,透過臉書的互動功能參與討論,也是一種表示認同的方式。而管中祥則認為,雖然網路互動的確能廣為宣傳,並找到支持的族群。但這種「萬人按讚,無人到場」的替代式參與,對社運的幫助是有限的。
挺身而出 參與社運
士林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案,透過網路粉絲頁,成功號召更多青年參與。攝影/林明慧
 利用網路推廣社運,能聚集世界各地的群眾關注同一議題,並引發討論。資訊不再是單方面傳遞,不論何時何地,只要連上網路,透過留言功能,便可回應網路連結的另一端。
 世新大學通識課程反思多元文化講師張立本認為,網路確實是一個新的宣傳方式,「它比報紙多了一種互動性。」透過按讚或留言,即使不見面也能得知他人的想法,資訊的革新更為社會運動帶來另一種新的可能。郭冠均也說,臉書快速互通訊息的特質,是動員社會運動的一種渠道。但他強調,把訴求及討論帶到現實層面,才能真正達到改變。
 除了網路上的聲援,劉家豪也認為,社會運動就是要「做出來」讓大家看見,若加上新聞媒體的傳播,便能讓它持續發燒,引起大眾對事件的正視。
 談到網路社運的未來,查理王認為,使用者須自律,理性傳達社運、新聞訊息,才能增強其可信度。他指出,臉書實名化的優點,就是令使用者自覺,並起為其言論負起責任,提高嚴謹性。
 管中祥表示,未來網路社運的趨勢著重資源整合。他指出,過去已有實際案例,如樂生療養院保留運動,就是在網上經過討論分工後,作出實質行動。管中祥認為,這樣的模式才是最理想的社運方式,身體力行,所感受到的才是真的,「因為社運不只是『手指的運動』,而是『身體的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