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校园】第22届学生会恐无新任学代 唯一候选人得票未达门槛

【记者/钟秉哲 首图/资料照片】

世新大学学生会选委会今(20日)发布第22届学生会选举第三次选举公告,不分区学代唯一候选人李长恩未达当选门槛,故不分区学代无人当选,多元身分学代也因无人参选,导致第22届学生会恐无新任学代。对于选委会未依选罢法在3天内发第三次选举公告,选委会主委蔡铚湣指出,因法规内容前后矛盾,才决议延至学代会临时会后发布。

世新大学学生会选罢委员会(下称选委会)13日下午举行第22届三合一选举开票,不分区学生代表(下称学代)选举人总额为12470人,领取票数410票,不分区学代唯一候选人李长恩获同意279票、不同意122票、无效票9票,投票率3.22%。选委会20日下午透过脸书粉专宣布,本次选举候选人同意票数未达选举人总额2.8%,故不分区学代无人当选。

据第21届学生会于今年3月16日修正通过的《世新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第26条第二项当选规定,不分区学代同意票数应达各选区选举人总额百分之2.8,同额或不足额选举时,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为当选。如选举未达选区选举人总额百分之2.8、选举遭监事会宣告选举无效者,应重新办理选举,重办选举则无投票人数限制。

依照本次选举结果,李长恩在各选区选举人总额12470人中,仅获279张同意票,换算后约占选举人总额2.2%,未通过选罢法第26条当选规定,另依选罢法第19条规定,选委会应在开票后3天内发布包括选举结果的第三次选举公告。

取自世新大学学生会选委会脸书(取自世新大学学生会选委会脸书)

然而,选委会14日晚间于脸书粉专贴文说明,因选罢法第26条条文有前后矛盾疑虑,造成选委会无法顺利认定不分区学代选举当选结果,学代会预计在17日召开临时会讨论上述问题,因此选委会决定延后第三次选举公告发布时间。至于是否重新办理选举,选委会第三次选举公告提及,未来若有办理补选事宜,将另行公告。

选委会主委:选罢法前后矛盾恐有3种投票门槛、2种当选结果

对于选罢法条文问题,蔡铚湣表示,13日开票结果公布后第一时间,他重新检视选罢法当选条件相关条文,准备作为当选结果认定参考,但在阅读第26条第二项条文内容时,发现语意不通顺、有前后矛盾疑虑,可能产生3种投票门槛、2种当选结果,足以影响当选结果。

蔡铚湣解释,选罢法第26条第二项中第一句“同意票数应达各选举区选举人总额之百分之二点八”,套用此次选举,候选人不当选,但第二句“同额或不足额选举时,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为当选”套用此次选举仅1人参选,候选人当选,第三句“如选举未达选举区选举人总额百分之二点八,应重新办理选举”,意为投票率应达2.8%,而本次投票率约3.2%,达此门槛符合规范。

蔡铚湣指出,由于选罢法是在学代会临时会通过,所以他判断需要透过学代会厘清,因此向学生会理事长官芸如说明状况,并于17日学代会临时会提案讨论,尽管选委会依法应于3天内发布第三次选举公告,但本次状况特殊,因此选委会3名选委14日达成共识,决定延后第三次选举公告发布时间,等待学代会的讨论结果再作决议。

S__19054630蔡铚湣(左)说,对第三次选举公告发布有所延宕深感抱歉。(资料照片)

针对17日学代会临时会讨论结果,蔡铚湣说明,学代会讨论决议为“不分区学生代表同意票应大于2.8%”,选委会将按照学代会讨论决议认定。对于选罢法语意不通顺造成矛盾,蔡铚湣说,未来应该要在学代会上提出条文修正案较为妥当,条文若要按照学代会决议的当选门槛并语意通顺,应如此呈现:

以全校选举区之不分区学生代表选举,同额或不足额选举时,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为当选,但同意票数应达选举区选举人总额之百分之二点八。如同意票数未达选举区选举人总额百分之二点八、选举遭监事会宣告选举无效者,应重新办理选举,重新办理选举时,则无投票人数之限制。”

蔡铚湣也说,因选委近日私务繁忙,未能于17日学代会后最短时间内讨论并发布第三次选举公告,有所延宕深感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