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專題】女性服兵役1》范雲提修法擴大義務役 朝野立委籲完善軍中環境

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記者/林湘淇、許詠晴、鍾秉哲 首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台海局勢近年劍拔弩張,總統蔡英文去年底宣布恢復義務役期為1年,意外掀起女性服兵役的討論。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喊出修法,使生理女性納入服役對象,數名不同黨派、性別的朝野立委接受《新聞人》訪問時也表示認同,但認為現階段應先評估兵役延長的效益,待軍中環境、教召制度完善後,再考慮修法讓女性服義務役。

蔡英文宣布2005年次役男義務役期,將從現行4個月恢復為1年後,「為何女性不用當兵?」的聲浪四起,范雲為此透過臉書表示,「女人不是不當兵,是法律讓女人沒資格服兵役」,並提出要修法將女性納入服兵役對象;但國防部在今年初回應,由於女性徵兵需考慮整體訓練容量和擴充需求,因此暫不納入。

法規相矛盾 趙天麟:不該排除任何性別

對於范雲喊出修法使女性有資格服義務役,同黨立委趙天麟指出,國家面臨威脅時,不該有任何性別被排除在外。同為女性的國民黨立委廖婉汝則認為,現今戰爭形式已轉為科技戰居多,將女性納入義務役對象可行。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更直指,我國《憲法》本就規定服役不分性別,因此女性也需服兵役。

攝影:許詠晴廖婉汝認為可將女性納入義務役對象。(照片:許詠晴攝)

事實上,據我國《憲法》第20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但在1933年制定的《兵役法》第1條卻僅載明,「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法律白話文主編王鼎棫分析,法律存在差別待遇應有正當緣由,但《兵役法》僅規定男性服役,便為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針對《憲法》與《兵役法》似乎相互矛盾,王鼎棫推估,制定《兵役法》時戰爭頻繁,戶政系統並不完善,立法者或為迅速募集兵力,才將徵兵對象定為男性。他也提醒,提案修法使女性有義務服兵役,看似可消除不平等,但目前部隊環境與文化未必適合女性,應審慎評估,避免形成性別壓迫。

修法繁複、環境未調整 女性仍有從軍管道

表明支持女性加入國軍的廖婉汝也坦言,修正《兵役法》過程繁複,且若要因應大量女性進入軍隊,軍中環境與設備皆須調整,如訓練場、宿舍和衛浴等。趙天麟則提到,除了考慮軍中環境如何因應女性人數增加,在現行義務役期剛延長為1年之時,應先觀察效益與兵力後,再考慮修正《兵役法》。

不僅如此,趙天麟認為,在修法將女性納入服義務役對象前,除了應先觀察兵役延長的實施效果,也能先從調整當前的教召制度下手。他解釋,國防部明定退伍的女性軍、士官有義務服預備役擔任後備軍人,不僅有助於提高公平性,也能避免制度使外界誤解女性不適合從軍。

攝影:許詠晴趙天麟指出,目前應先觀察兵役延長的實施效果。(照片:許詠晴攝)

廖婉汝補充,儘管目前《兵役法》未規定女性有義務服兵役,但女性仍有許多從軍管道,例如志願役士、官兵徵選、報考專業預備軍官班、就讀國防大學或三軍官校等。他也呼籲,國防部應持續暢通女性從軍管道,並重用女性,使其發揮所長獲得榮譽感,相信女性在軍中會有出色的表現。

台海局勢緊張 王婉諭提「全民國防」

不過,相較修法使男女均須服義務役,廖婉汝強調,改善現有軍人訓練方式更為重要,隨著科技發展,戰爭形式已與過往不同,軍人需接受更扎實且有效的訓練,尤其義務役期延長為1年後,訓練時間若扣除假日也仍舊不足。他更擔憂,目前現役軍人與後備軍人為「分屬作戰」,戰時恐面臨缺乏默契等問題。

面對一觸即發的台海局勢,王婉諭則喊話,除了推動女性服兵役,政府也應盡快朝全民國防發展,讓所有人能不分性別的都有合適位置守護家園,以捍衛國家的政治主體性。廖婉汝呼籲,政府在國防教育上,應適度開放射擊等訓練,使大眾有基本作戰能力,並提高敵我意識,讓國防觀念普及民間。

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王婉諭表示,國家應盡快發展全民國防。(圖:取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王婉諭強調,全民國防概念與過去的軍事訓練不同,除了第一線作戰內容,更應讓人民在戰爭危機或天災事變時,都有能力應對與自救,期盼政府能盡速提出具體政策並有所作為。他也說,相較服役時間長短,訓練內容更為重要,「不要讓人民覺得當兵是浪費時間,甚至從浪費4個月變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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