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專題】NCC開罰惹議 自由與自律失衡恐成媒體亂象

【記者/劉欣萍、王君盈、陳奕安 首圖/新聞人報社資料照】

台灣在2018年全球新聞自由指數中,在180個國家或地區排名第42名,為亞洲最佳,顯示出卓越的媒體自由環境。然而近幾年「新聞都是製造業」的口號在社會中蔓延,許多人認為媒體為了收視率、點擊率,根本不在乎事實真相只要求話題性。近期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開罰《中天新聞》引發熱議,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賴鼎銘表示,媒體應先自律,唯有不違背新聞倫理才能保有公信力。

公權介入新聞審查 裁罰引起爭議

《中天新聞》(以下簡稱《中天》)的政論節目「大政治大爆卦」在今年3月8日播出時,一名台南農民闖進記者直播現場,稱去年因外銷量下滑,農民將滯銷的200萬噸文旦倒入曾文溪,但該則訊息未經查證,事後延伸出各種「版本」眾說紛紜,引發社會嘩然,認為《中天》報導是假新聞。

對此,前《華視》新聞部副理陳秀鳳有不同見解,他表示政論節目的性質屬於名嘴發表個人意見,是言論自由的範疇,所以過去新聞界的共識是,不將政論節目納入新聞審查。再者,直播節目無法嚴格控管來賓言論,也難以在第一時間查證,要定義為假新聞必需看該則報導,是否故意散播錯誤消息以達特定目的,因此陳秀鳳認為,文旦事件並不能與假新聞劃上等號。

然而,《中天》被開罰早已不是第一次,2月18日《中天》的新聞標題「異相?!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遭NCC認為其報導政治人物比例和內容偏頗失衡,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的違反公序良俗為由,處以罰鍰100萬元,並要求1個月內落實內部獨立審查機制,若期限內未改善,將命令撤換新聞總監。此舉激起媒體人的不滿聲浪,認為NCC過度干涉媒體。

中天「五點聲明」反擊 民眾立場兩極

《中天》在被開罰後發出五點聲明,強調是以「台灣人民得以過更好的生活」為報導目標,「鳳凰展翅」僅是以鼓勵及監督政府的角度出發,好壞都報並無偏頗行為;且從收視率得知,相關議題獲得部分民眾支持。因此,《中天》不認同NCC的判決內容,認為開罰引起的負面輿論損害《中天》權益,將尋求行政救濟途徑。

針對NCC要求《中天》更換主管一事,陳秀鳳認為,NCC不得任意干涉媒體內部人事權;媒體的責任在於防止政府濫權,倘若公權力反過來影響媒體,擁有可以評判、開罰新聞報導的能力,將會失去新聞自由的意義。以媒體人的立場,陳秀鳳表示,除非媒體自律不足且民眾他律失效的狀況下,否則不支持政府介入新聞產業。

儘管業界對於NCC裁罰的看法,以不支持政府介入新聞製播為主,擔心用公權力罰處媒體會演變成「審核式新聞」,但部分閱聽眾的立場不同,甚至在今年3月,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學生曾發起「捍衛新聞環境、支持NCC裁罰決議」連署,最終達到連署總人數1506人。該連署共同發起人莊貿捷表示,他們支持開罰《中天》,也呼籲NCC應以同一標準審視所有媒體。

20190413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成立記者會部分閱聽眾對NCC開罰的立場,與業界不同。圖為青年抵制假新聞陣線成立記者會。(蕭宇軒攝)

NCC:涉及公眾利益 自由非無限上綱

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表示,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他以《憲法釋字第509號解釋,國家應該給予言論自由最大限度的保障,但若是涉及保護個人名譽、隱私及維護公共利益,國家對言論自由可依傳播方式適當限制,甚至可用刑法規範。

除了涉及個人隱私外,媒體若以營利為目的,將新聞當作宣傳廣告操作,也需要由監理機關從中限制。「在民主國家中,有一個獨立的媒體監理機關在運作是重要的,如此才能幫閱聽眾維護良好的媒體環境。」黃金益認為,言論自由是為了鞏固資訊多元,以利於人民對政策和執政者做判斷、選擇,所以NCC開罰《中天》並非是想限制台灣的新聞產業,而是秉持獨立審理的精神,杜絕媒體亂象蔓延,保障閱聽眾獲得正確資訊的權益。

黃金益強調,NCC在新聞查核的程序上十分嚴謹,若接獲民眾的申訴案,會先經由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分析,若諮詢會認定該條新聞違法且嚴重損及公眾利益,才會移送NCC委員會議二次審查,審查後判定違法則決議最終罰責。層層審核是為了避免箝制言論自由的狀況發生。

 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 黃金益黃金益表示,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並非無限上綱,國家應該給予言論自由最大限度的保障,同時要有適當限制。(陳奕安攝)

媒體三律 內部自律失控恐成媒體亂象  

除了外部控管,改善媒體現況最重要的是媒體自律,這則仰賴各家媒體的自律委員會。黃金益說明,自律委員會的精神為「三律共管」,分別為法律、自律及他律,所有委員都有提案權、裁處建議權與訂定內部典章制度的權限,希望透過媒體內部制約落實審查。

「媒體自由奠基在自律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媒觀)董事長賴鼎銘強調,倘若連基本的第四權角色責任都無法達成,大眾自然會反過來批評媒體,因此,在高舉新聞自由的大旗之前,必須先檢視媒體是否盡到資訊公開與查證責任。賴鼎銘進一步論述,即便媒體有各自的立場、政黨傾向,也不能違背「媒體需報導真相」的原則;在報導中扭曲真相、引導閱聽眾接收錯誤的資訊、剝奪社會知的權利,才是如今被台灣民眾唾棄的媒體亂象。

今年4月巴黎聖母院大火,美國福斯新聞主播史密斯(Shepard Smith)在播報過程中,與法國名嘴卡森提(Philippe Karsenty)連線,直播中卡森提推測聖母院大火與恐怖攻擊有關,被主播史密斯及時打斷制止,並強調不應擅做臆測。史密斯認為,「因為搧風點火對這個星球上的人們毫無助益。」

從上述的例子可察,媒體人可以從自身做起,杜絕報導假新聞或錯新聞。台灣的華視新聞近期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合作,製作新聞單元「打假特攻隊」,為觀眾釐清假訊息,發揮守門與把關的角色。改善媒體現況應由內部機構自律,從根本剷除亂象,因此賴鼎銘認為,由政府立法規範是下下之策,公權力過度的硬性管制勢必會傷害新聞自由。

雙管齊下 加強新聞自律、大眾媒體素養

除了媒體的自我監督,社會大眾的媒體識讀能力也很重要,「讓大家認識媒體環境,才會對訊息有警覺心。」媒觀專案企劃陳珮云表示,從客戶端降低對假新聞的點擊率,也是改善、影響產製者提供內容品質的方式。目前媒觀與教育部合作,培訓在教學第一線的中小學和社區樂齡中心教師,在課堂中融入媒體識讀的觀念與例證,改變過去只在公民或資訊課中粗淺說明的模式;媒觀也會透過「媒體表現觀察指標」等研究,間接督促台灣的媒體自律。

目前NCC已將《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送入立法院,藉由法律強化媒體自律機制,要求擬定製播規範、設置獨立編審制度,並將其納入評鑑及換照的審酌事項。然而假新聞的散播者並非只有大家所知的媒體公司,在社群軟體、匿名論壇中,由閱聽眾順手轉發的假消息,也是影響社會穩定的原因之一。陳珮云指出,若想根除亂象,必須從培養社會大眾的媒體素養開始;閱聽眾需具備對資訊的辨別能力,加上媒體發揮自律機制,確實審視內容,才能讓台灣的新聞業挽回公信力。